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在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提到和電池相關的項目中,除了電池隔膜和電池管理系統外,還包括能量型動力電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環壽命≥2000次,外資比例不超過50%)和電池正極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環壽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電容量的80%)。
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秘書長劉彥龍對記者分析,盡管《修訂稿》沒有專門提鼓勵單體電池企業,但這并不代表限制。實際上包括三星、LG和松下在內的日韓企業都已經在中國設廠。
資料顯示,三星SDI建在西安高新產業開發區的動力電池工廠在去年10月下旬已經正式投產,生產線涵蓋了生產汽車動力電池單元與模塊的全工藝流程,產能為1.3GWh。
LG化學在南京的新能源電池項目已于2015年年底竣工,該項目可年產供5萬多輛純電動汽車(以一次充電續航里程達320公里的電動車為準)和18萬多輛插電式混合動力版汽車(PHEV)使用的電池,并且采用“一條龍”生產模式。
松下在中國大連正在興建一座汽車鋰電池工廠,該工廠年產電池可以配套20萬輛車,年營收目標是1000億元,預計2017年投入生產。
但是,盡管這三家日韓企業已經在中國興建電池廠,但它們目前仍未進入工信部的電池企業目錄。
截至2016年12月,工信部共發布四批57家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目錄,其中56家單體企業,1家系統企業。外資動力電池企業至今還未能進入電池企業目錄。
“日韓電池企業至今沒有進入電池企業目錄,可能意味著其客戶無法獲得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劉彥龍分析,國家至今沒有明確表示電池企業目錄與新能源企業補貼是否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