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帆股份8月22日晚間公告,考慮到公司此次定增募投項目之一“智能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涉及的四個能源站在短時間內無法獲得備案手續,公司再次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進行了調整,調減了上述四個能源站的投資金額,相應對所涉募集資金金額和用途、發行數量等進行了同步調整,其中融資總額從28億元再度縮減至22.4億元。
據了解,2015年5月26日,圍繞新能源戰略,力帆股份推出了定增預案,擬募資約52億元全部用于智能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智能新能源汽車60億瓦時鋰電芯項目、30萬臺智能新能源汽車電機和電控項目、30萬臺智能新能源汽車變速器項目、智能新能源新車平臺開發項目以及償還部分公司債券和銀行借款。
7月21日,力帆股份推出了首次修訂后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與2015年的老方案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融資規模由52億元大幅縮減至28億元,降幅達46%。
從募投項目情況看,智能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擬使用募資金額由10億元調減為7.2億元;智能新能源汽車60億瓦時鋰電芯項目調整為智能新能源汽車16億瓦時鋰電芯項目,相應擬使用募資金額由9億元減少為8.9億元;刪除了“30萬臺智能新能源汽車電機和電控項目”和“30萬臺智能新能源汽車變速器項目” 的相關內容,將“智能新能源新車平臺開發項目”更名為“智能輕量化快換純電動車平臺開發項目”,使用募資金額也由4億元減少為3.5億元;償還部分公司債券和銀行借款的金額則從20億元大幅降至8.4億元。
本次調整修訂后的方案來看,由于募資總額從28億元減至22.4億元,在發行底價維持10.46元不變的情況下,發行數量相應由2.68億股減少至2.14億股。募投項目中,智能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擬投金額由7.98億元減至3.69億元,償還公司債券和銀行借款金額由9億元減至7.9億元。“智能新能源汽車16億瓦時鋰電芯項目”和“智能輕量化快換純電動車平臺開發項目”不變,但更新了環評內容。
力帆股份表示,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將由傳統燃油汽車業務轉型升級為智能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綜合服務商。公司將牢牢把握智能新能源汽車、新商業模式及互聯網+的機遇,著力打造完整的智能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圈,增強市場競爭力,通過創新開拓新的利潤增長點,不斷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業地位。同時,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更趨于穩健,隨著項目逐漸投產后,營業收入與利潤水平均將得到提升,整體盈利能力將進一步增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