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近日對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行修訂,并就修訂版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進入井噴期,包括騙補、汽車安全等問題也開始暴露。同時,我國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方面仍缺少重大突破,產銷激增背后存在隱患。
目前,我國各地有意建設或在建的新能源汽車項目多達30多個,這些項目大多以‘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形式遍地開花。”益普索(中國)汽車研究部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對現行《規則》進行修訂將是推動行業穩健發展的重要路徑。
“現行《規則》并沒有涉及動力電池企業準入標準,此次準入條件新增對動力電池企業的要求非常及時。”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共有150余家電池企業,僅25家進入前三批《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對電池企業及產品進行嚴格管控,既可提升新能源車安全性,又可防范一塊電池匹配多個車型的騙補行為發生。”他指出,此次《規則》修訂關注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新能源車的安全性能。而動力蓄電池作為關系車輛安全的重要零部件,理應給予格外重視。
據了解,《規則》修訂版征求意見稿第六條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條件(五)規定,“裝用的動力蓄電池(包括超級電容器)單位和系統生產企業滿足《汽車動力蓄電池單體和系統生產企業延伸檢查要求》”。
同時,《規則》修訂版征求意見稿還要求,電池企業應當建立從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廠完整的檢驗和可追溯體系,實施信息化數字管理,建立生產管理數據庫,以保證與整車的信息相對應,方便責任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