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入2015年,各地推廣新能源汽車的速度不斷加快。日前,在“北京藍 我先行”電動汽車進社區系列活動啟動儀式上,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高朋表示:“北京將征收充電服務費,目前正在對服務費收取標準進行研究。”
一位接近北京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的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但他表示:”這一收費方式的方案一直在商討之中,何時正式出臺還不得而知。”
國家“863計劃”電動汽車重大科技專項特聘專家王秉剛表示,“多個地區制定這一標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吸引社會資本快速加入充電樁建設的行列之中。這是加速充電樁建設、破除阻礙新能源車發展瓶頸的重要途徑。”
在一系列標準的帶動下,包括上海賽特康集團、大通客運旅游服務有限公司在內的多個社會資本已經進入充電樁建設領域。上海賽特康集團董事長龐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公司的盈利模式來看,收取充電服務費是回收成本的重要來源。”
也有分析認為,收取充電服務費不應該成為社會資本盈利的重要途徑,實現長期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加速盈利模式創新。
充電服務費引導社會資本進入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北京并不是國內第一個公布充電服務費標準的地區。在2014年5月國家電網公布將引入社會投資參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政策之后,去年下半年包括江蘇南京、河北、上海、廣東佛山、江西等地均公布了充電服務費收取標準。
王秉剛認為:“各地政府制定充電服務費的目的主要包括兩點,一是規范充電樁建設行業的發展,二是吸引社會資本加速進入充電樁建設領域。”
有報告顯示,目前我國基本形成由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兩大電網公司主導的充電樁市場格局,然而這一充電站建設模式已經不能滿足需求。以北京市為例,2014年該市共建成公共領域充電樁近1500個,98個充電樁群,私人充電樁已建、在建數量超過2000個。但是,一位在北京順義區運營電動出租車的司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在路上我們依然很難找到充電樁,每天兩次充電依然要回公司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