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8日下午,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600839,下稱“四川長虹”)紀委書記楊學軍實名舉報董事長趙勇事件繼續發酵。楊學軍于8日下午15時,針對四川長虹在8月6日發布的公司公告提出新的質疑。
8月6日,四川長虹發布公告稱,關于楊學軍同志舉報反映趙勇同志在投資安徽鑫昊等離子顯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的決策中濫用職權、違法決策,并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的有關問題,前期綿陽市委、市政府組織聯合調查組,開展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調查結論,并于2015年4月29日將調查情況和結論性意見向楊學軍同志和長虹集團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進行了通報。
現將主要調查結論及本次核查意見說明如下: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經核查,在 H3 項目建設運營階段,長虹集團協調解決 H3 項目貸款,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貸款和貸款擔保等事項經過了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
在整合收購階段,長虹集團獨立實施了對合肥鑫昊的分階段整合,經過了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屬于公司集體決策。
2、由于等離子行業發生了重大變化,合肥鑫昊進行了戰略調整及產業轉型,鑒于目前長虹集團對合肥鑫昊投資項目正在實施中,其經濟效益需待項目實施結束后方可進行最終評估。
作為現任四川長虹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的楊學軍,他在最新的聲明中并不認可長虹公告。楊學軍認為四川長虹的公告避重就輕,在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之間,作為四川長虹、長虹集團的董事長趙勇多次繞開公司董事會,圍繞鑫昊項目的前期合作投資而簽署一系列法律文件的行為是否違反程序避而不談。
其次,楊學軍在最新的聲明中表示,四川長虹在公告中,只談“在H3項目建設運營階段,長虹集團協調解決H3項目貸款,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貸款和貸款擔保等事項經過了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避而不談在“H3備忘錄”及相關“托管協議”實施一年多以后,為解決鑫昊的融資問題,紙已經包不住火的情況下,董事長趙勇不得已才在提供委貸和貸款擔保的提案中告知“H3備忘錄”的情況。
最后,楊學軍在聲明中表示,針對自己作為紀委書記實名舉報董事長涉嫌濫用職權、違法決策且造成重大損失的報案,理應由政府的執法部門,依照法定程序立案調查,不能僅憑四川長虹的斷章取義的公告而了事。
在國有大型上市公司中,由現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實名舉報董事長案例極其罕見,經濟觀察網將進一步對長虹紀委書記楊學軍實名舉報董事長趙勇事件進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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