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發布了《關于規范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電動車主、電動汽車企業、供電公司、物業、開發商等各方職責,并要求引導業主委員會支持建設充電設施建設,從而避免電動汽車消費者單打獨斗安裝充電樁的狀況。
《通知》給出了管理、申請安裝充電設施的示范文本,也有了標準的個人使用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承諾書,如此一來無論是物業進行充電設施安全管理,還是消費者申請安裝自用充電樁都有了規范的辦理流程和責任主體,減少出現電動車主被“踢皮球”的情況。
對于時效的要求,《通知》規定:在物業的職責要求方面,要求其在用戶提出建樁申請5工作日內予以辦理;同時,要求供電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其中對于低壓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用戶不超過22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用戶不超過45個工作日。工程施工完成并檢驗合格后,供電企業應于5個工作日完成裝表接電工作。
電動車主自用充電樁建設管理流程為:
公用充電樁建設管理流程為:
7月7日,國家能源局召集全國30余省份發改委(能源局)、以及兩大電網和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相關會員單位,近200人在京召開了電動汽車充電樁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座談會。短短一個月就由四部委聯合發布了現在的《通知》,效率之高也是比較少見的,足見國家對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視程度。
據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初步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已建成公共充電樁8.1萬個,比去年底增長65%;隨車建成私人充電樁超過5萬個,比去年底增長約12%。1-6月全國新能源汽車充電量超過6億千瓦時,替代燃油約20萬噸,電動汽車的發展對能源結構調整和城市環境提升貢獻明顯。目前,各地企業參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的積極性較高,相關企業已超過600余家。
雖然充電設施也在快速增長,但是比起新能源汽車的增長,還是遠遠不能滿足用戶對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要求。前期推進充電設施建設中遇到的問題,能源局在進行了匯總后給出了整體解決方案,既明確了各方的責任和權利,也有詳細的管理、安裝流程。綱舉目張,有了總體方案的指導,下一步電動車主在安裝中遇到的問題就可以找到具體依據了,擔心購買電動汽車充電不方便的消費者這下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選車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