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廣東省正在編制電動滑板車、可穿戴設備、多旋翼無人機、平衡車、風光儲能、電子煙等鋰電池地方標準。針對企業備受關注的標準制定地方補貼情況,標委會作了詳細回復。
為積極推動本省鋰電池行業標準化制定工作,搶占行業標準話語權,提升本省企業競爭力和產業標準化水平,廣東省政府大力支持旗下地市出臺制定相關標準可獲補貼的鼓勵政策,提高企業參與度。
截止目前,廣東省已發布移動電源、平衡車、無人機等鋰電池相關標準。廣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中山市、東莞市、珠海市等地級市也針對這些鋰電細分行業出臺了具體的標準制定補貼額度獎勵政策。
廣東省標委會秘書何龍平表示:“目前,各地級市都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出臺相關補貼政策,因此具體來看補貼額度會有一定差異。”
總體來看,對于主導行業標準制定的鋰電池企業,各地市獎勵的補貼標準在5-15萬元不等(最多不超過15萬元);對于協助制定或參與標準研討的鋰電池企業,各地市獎勵的補貼金額在2-10萬元。比較特別的是,深圳市實行旗下各區域“自治”政策。目前,只有寶安區和龍華新區已出臺相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