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西部資源公告稱日前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問詢函,要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通客車”)收到財政部處罰的有關問題進行說明。
公告顯示,因為西部資源披露了恒通客車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下發的《財政部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因為其2013 年至 2015 年銷售的 1176 輛新能汽車不符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的要求,財政部將向公司追回補助資金 20788 萬元,同時罰款 6236.4 萬元。
如按上述行政處罰執行,將分別減少恒通客車 2013年利潤總額15,519.4萬元、2014年利潤總額 11,505萬元、2015年利潤總額7,550萬元。
上交所要求西部資源披露(1)上述各年影響金額的計算過程和依據;(2)公司對追回的20788 萬元補助資金的會計處理及其依據,并明確對各期業績的影響;(3)對 6236.4萬元罰款的會計處理、依據以及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更為嚴重的是,根據西部資源2013年-2015年年報顯示,2013年虧損 5636.95萬元,2014年盈利 1602.63萬元,2015年虧損2.7億元,上交所要求西部資源明確,行政罰款后是否將導致公司連續三年虧損。
上交所明確表示,如果是,說明西部資源將可能面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即*ST處理。
西部資源在公告中稱,將按照《問詢函》的要求,積極組織相關各方對所涉及的問題逐條落實, 并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項予以回復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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