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公布2014年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0%。
本次抽查了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中山、江門、揭陽、順德區等8地市(區)36家企業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40批次,依據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X)XK16-002-2013《助力車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制動性能、限速裝置、整車質量(重量)、把立管靜負荷、腳蹬間隙、鞍座調節夾緊強度、制動斷電裝置、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共發現,標稱東莞市川田電動車有限公司、東莞市深威車業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本治電動車有限公司、東莞市寶捷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江門市蓬江區鋰科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順風環保助力車廠、中山市凱日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等企生產的8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到最高車速、制動性能、限速裝置、整車質量(重量)、把立管靜負荷、腳蹬間隙、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7個項目。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表示,已責成相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本次專項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