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多款電動汽車陷入買賣停滯狀態,這與《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有很大關系,不符合這個規范要求,就不能申請新能源汽車補貼,這項舉措對于規范電池產業很有必要,但是,動力電池目錄管理不能再犯當年傳統汽車目錄管理的錯誤。
我國有多少家動力電池企業?筆者不完全統計,不少于260多家,這些電池企業規模大小不一,技術實力強弱不同,生產管理規范差別較大。有些技術實力不強的電池企業依靠地方保護“混跡”市場,導致新能源汽車事故頻發,每次事故發生都引起廣泛注意,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造成傷害。《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就是要把這些“混”市場賺錢的企業清除出去,留下那些真正愿意真干的電池企業,給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
已經進入規范目錄的電池企業,他們是有實力的企業,但是,進入規范目錄不等于進了保險箱,電池企業要有這個意識,相關政府部門也應采取這樣的措施,督促這些進入的電池企業不斷研發出新技術、新產品,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不斷向前發展。
在目錄管理上,我國汽車產業曾有過失誤,汽車生產資質準入便是其中之一。這項管理措施自從執行以來,登上目錄的企業累計達數百家,以至于出現了很多僵尸企業,既浪費了我國汽車產業資源,也樹立了不好的榜樣。
在動力電池目錄管理上,筆者在此建議電池企業應該每年申報一次規范目錄。
首先,我國新能源汽車已實施退坡機制,現在距離2020年剩下時間不多,有必要每年申報一次。
其次,許多企業與機構注重電池技術研發,使得技術發展很快,每年都會涌現很多新技術。規范目錄應該吸納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進來,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
最后,讓企業每年申報一次目錄,有利于防范“騙補”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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