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個2015年,我國棄風電量為339億度、棄光電量為50億度、棄水電量為200億度,全年浪費掉的新能源發電量約為600億度,資源浪費量十分驚人。這部分電量如果能夠供給電動汽車用電勢必會極大程度上減輕電網的壓力,加之利用V2G技術反向供電給電網,還能幫助電網平滑負荷,提升電網的穩定性,降低電網的投資,可謂一舉多得。
然而,理想豐滿,現實骨感。在新能源與電動汽車協同發展中,需要解決的問題總是比想象的多。首先,需要調查私人消費者愿不愿意參加V2G,會不會為了一點小錢就讓電網控制自己的車輛充放電,是不是還有其他激勵方式可以鼓勵用戶讓渡這一控制權。
其次,要在技術上驗證可行性,可以通過試點的方式,進行一段較長時間的驗證。
第三,體制機制政策的問題,同樣可以通過試點發現摸索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第四,為發展電動汽車而進行的電網投資,成本會比較難回收。電動汽車充電時間在電網運行所占比例仍然較少,其對電網的利用率相對較低,而投資額相對較高,這部分成本回收極有可能轉嫁到電動汽車用戶身上,而這一做法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產業發展都值得考慮。
此外,還有規模問題,如果電動汽車的發展規模不夠理想,協同發展的效益就不明顯,就很難調動各方參與的積極性。
雖然以目前電動汽車的市場規模建立協同發展機制為時尚早,但這項課題需要及早立項研究。伴隨著電網改造工程的推進、電動汽車技術的發展、充電網絡的完善,一個新能源與電動汽車協同發展的好方案已是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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