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能源(600869)28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的通知,經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于2015年10月28日召開的2015年第93次并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核,公司擬向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東蔡道國、蔡強、顏秋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
智慧能源表示,此次交易的順利實施,將對公司產生三大利好:首先,公司在“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統服務商”的戰略規劃下,通過兼并收購等方式先后進入了分布式發電端和智能運維領域,本次交易將使公司切入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并為開展儲能業務奠定基礎,從而進一步完善智慧能源的產業鏈。
同時,標的公司盈利能力較好、資產質量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凈利潤水平得以提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強上市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符合股東利益訴求。
第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與標的公司將在產品結構、應用領域、客戶維護及市場開拓等各方面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可以更好的發揮上市公司與標的公司在各個方面的潛力,合力實現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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