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西安市加速新能源汽車推廣利用財務優惠政策實行細則》有關劃定,西安市今朝重要從六個方面支撐新能源汽車購置:
一是對于在西安市轄區內單元及小我購置應用新能源汽車,依照國度補助尺度1:1的比例賜與處所配套補助,中心財務和西安市財務補貼資金總額最高不跨越車輛發賣價錢的60%;
二是購置新能源汽車時免征車輛購買稅、車船稅和派司費;
三是單元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置新能源汽車跨越10輛的,可享受2000元/輛的財務嘉獎;
四是對報廢“黃標車”、“老舊車”的單元和小我,更新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在原享受報廢財務補助的基本上,再賜與3000元/輛的財務補助;
五是私家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初次靈活車交通變亂義務強迫保險用度賜與全額財務補助;
六是對私家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市財務賜與10000元/輛補助,用于充電舉措措施安裝和充電用度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