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環保部消息,環保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并發布了涉及船舶發動機、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排放的五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具體而言,分別為《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GB 15097—2016)、《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4622—2016)、《輕便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四階段)》(GB 18176 —2016)、《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GB 19755—2016)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旨在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通過制定、修訂重點行業的排放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鄒首民對此表示,實施這五項標準將可大幅削減顆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的污染,有效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環境質量的改善。
鄒首民表示,近些年來,國家積極鼓勵發展包括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在內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但是,由于有電能的輔助,傳統汽車的測量方法無法準確評判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
新標準是對《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GB/T19755-2005)的修訂,規定了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污染控制要求和測量方法。新標準適用于國四、國五階段的輕型混合動力汽車的環保管理。該測量方法標準的實施,將不會帶來額外的車輛技術升級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