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電網訊:東方精工與鋰電池PACK企業普萊德之間的鬧劇又有了新的進展。更多詳情點擊:鋰電收購鬧劇升級 東方精工仲裁申請補償26.45億利潤
7月3日早間,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下稱“寧德時代”)發布公告稱,東方精工的公告中涉及寧德時代與北京普萊德的正常交易、商業合同、商業定價與返利事項等披露嚴重失實。寧德時代進一步表示不認可東方精工公告內容,已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相關資料。
據了解,6月28日,廣東東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11,下稱“東方精工”)發布公告,回應其全資子公司北京普萊德新能源電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萊德”),與上游供應商寧德時代的合同可能存在突擊利潤的問題。寧德時代是普萊德原股東、業績承諾方和業績補償義務人之一,直接持有東方精工6.20%的A股普通股,因此寧德時代為東方精工的關聯法人。寧德時代也是普萊德歷年來的第一大供應商,是普萊德在新能源動力電池系統關鍵配件即電芯的唯一供應商。
根據6月28日東方精工的公告,2016年~2018年期間,普萊德向寧德時代采購的電芯總金額基本保持穩定。普萊德管理層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寧德時代返利金額為3.9億元,明顯高于2017年和2016年。這3.9億元中,簽署日期在2018年9月的兩份返利合同涉及返利金額合計約為1.17億元,均有合同編號;第三份返利合同涉及返利金額約為2.77億元,合同簽署日期為2019年1月21日,無合同編號。
此外普萊德在2017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向福田汽車代售寧德時代產品業務的銷售毛利率為0%;然而,普萊德管理層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向福田汽車代售寧德時代產品業務的毛利率陡然升至26.80%。因此公告稱,在普萊德管理層在2019年2月27日提供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中確認收入利潤的“2018年普萊德向福田汽車代售寧德時代產品的業務”,其業務真實性和商業實質存疑。
對此,寧德時代回應稱,向普萊德銷售的主要為鋰電池電芯,向其他客戶主要銷售的產品為模組或電池包,沒有直接可比的同類產品售價。最近三年公司向普萊德銷售的電芯最終銷售價格(即返利后價格)處于與銷售給其他客戶的產品折算價格的合理區間內,不存在向普萊德低價銷售的情形。同時,最近三年公司向普萊德銷售的動力電池電芯產品價格與市場價格基本相當,變動趨勢與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基本一致,不存在售價顯著低于市場價格的情況。
據了解,2018 年寧德時代向普萊德銷售的電池包金額為 8300.12 萬元。寧德時代在公告中回應,該業務與寧德時代向其他客戶銷售電池包的定價機制一致,交易價格在市場價格區間內。
雙方在交易時通常基于現有材料成本、采購規模、補貼政策等因素進行初步協商,先按照初步協商情況或既有價格下單并付款;隨著市場需求、采購業務量、補貼政策等因素逐步明確,經過持續協商,雙方對最終產品銷售價格達成一致時,如最終銷售價格與初始價格相比存在差異,則通過返利的形式對價格進行調整。
寧德時代表示,公司對普萊德多年來的定價原則具有一貫性,且與其他客戶整體上保持一致。返利屬于公司與普萊德銷售交易定價機制的一部分,扣除返利、價格調整后的產品價格才是公司產品最終銷售價格,該最終價格基于上述定價原則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因此寧德時代認為,近三年其與向普萊德的返利后價格處于與銷售給其他客戶的產品折算價格的合理區間內,價格水平與市場價格基本相當,變動趨勢與市場情況基本一致,不存在異常情況。
寧德時代的公告中還提到,寧德時代及普萊德原股東自2月份開始已就東方精工商譽減值及普萊德 2018年業績情況進行多次溝通問詢,至今未取得東方精工及其董監事或立信會計師的任何形式的正式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