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工業革命開始,全世界為公共產品的使用創建了兩個大的能源供給體系:第一個就是移動能源,主要依靠油,移動的飛機、輪船、汽車等交通工具和這個體系結合;另一個是固定能源,主要依靠電,機床、冰箱、空調等電器通過插座與這個體系結合。但是,電動汽車的出現,改變了兩大體系,它的核心是將“固定電能”轉變為“移動電能”,并為移動的汽車提供能源服務。所以,電動汽車意味著“移動電能”能源供給體系產業誕生。
構建電動汽車能供體系要遵守四項原則:一是服務車企市場推廣原則,要解決車輛電能補給方便快捷問題;二是保障電網運行安全原則,要解決大規模發展快充對電網的影響問題;三是網絡體系標準化原則,解決各地充換電設施通用性問題;四是保障體系盈利模式原則,要讓消費者滿意,也讓運營商盈利。
如何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呢?我認為要有六大保障:第一是充換兼容,一定要讓用戶享受到方便、快捷、舒服、安全的服務,運營商一定要考慮全面。第二是限制快充,注意電網安全。第三是通過車、電分離,大幅降低車輛銷售價格,因為現在電動車中電池價格非常高,用戶難于承受。四是實施電池租賃,電池維護必須交由專業機構來進行。五是要合理定價,保障該系統能夠贏利。這么巨大的投資,如果沒有一個贏利模式很難支撐下去。六是要有場地支持,要能夠保障充換電網絡建設的順利實施。(謝子聰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新能源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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