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車:要路權也要規矩
電動車如今是不少人出行的首選工具。以福州為例,目前路面上的電動車約120萬輛,其中登記在冊的93萬輛,承擔著60%以上的交通出行量。由于缺少管理、駕駛者自律能力偏低,這些自由馳騁在街面上的電動車,隨意駛入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超速超載……
2010年,福州市出臺《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車的管理方式“由禁改限”,明確要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實行牌照制后,盡管還有少量超標車的存在,但路面上的電動車多數是符合標準且上了牌的。之所以出現電動車交通混亂情況,跟駕駛者忽視交通規則密不可分。因此給電動車出行定定規矩成為眾多交通出行參與者的心聲。
上課教育、誠信檔案、駕照考試……從南寧、海南、德國到美國……
通過研究,專家學者參考國內外的電動車出行管理方式,提出了改進中國城市電動車出行的管理制度,包括:電動車的質量控制、電動車駕駛人的駕駛培訓、電動車的行駛證制度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等。
據悉,今年4月,廣西南寧啟動“史上最嚴”的電動車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并率先在全國將電動車駕駛行為納入誠信記錄:電動車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作為不良記錄永久留存社會安全檔案,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失信懲戒。
今年7月,海南海口也建立起電動車違法信息與誠信檔案掛鉤管理制度。
而在德國,交通法規規定老百姓騎電動自行車需要考駕照;速度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駕駛者必須戴頭盔;所有駕駛者必須購買特定保險。在美國,各州對哪些電動車可以上路、需要辦理哪些手續,以及駕駛人年齡限制、是否需要駕照等問題都有各自規定。
學習臺灣參考海南:根據路口車輛的通行情況和道路條件,增設電動車專用道
“不是我們愛往機動車道上擠,有時真的是無路可走。”在采訪中,多位電動車主這樣叫屈。這是因為不少城市公共交通空間的設計、建設缺乏合理性。比如,有關部門在大橋設計、道路規劃時,沒有考慮電動車的通行需要。像尤溪洲大橋的非機動車道就過于狹窄,鼓山大橋則索性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此外,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不少非機動車道頻頻被擠占。
因此,可借鑒南寧經驗,在道路建設和道路路標設置時,把電動車道、行駛、停靠等問題考慮進去,使其有道可行、有地可停、有序行駛。
此外,海南三亞正試點借鑒臺灣管理電動車的先進經驗,通過縮減部分人行過街標線的形式,在斑馬線前劃設出面積約20㎡的非機動車等待區,專供電動車等待紅燈使用,采取變燈時電動車先行、機動車隨后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機非混行現象。
松吉倡導“安全出行”騎行文化,為爭取電動車路權做表率
路權,顧名思義,就是每個公民都有在道路上步行或借助交通工具通行的權利。隨著城市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多,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道常常被機動車道蠶食,非機動車駕駛人的路權不斷受到侵犯。
電動車管理的缺位和電動車使用者的路權問題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是導致電動車出行亂象的根本原因。
松吉電動車認為打好交規宣傳、道德感化、設施優化、行為勸導等組合拳是解決電動車亂象問題重要舉措。從企業來說,做安全的產品、讓消費者安全出行是最核心的,這也是松吉不斷倡導的“安全出行”文化的基礎。“購安全車、明安全使用、遵守交通規則、快樂出行”當越來越多人加入安全出行的隊伍,電動車交通出行也會變得更加和諧,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和包容理解,電動車的路權也會更加普及和明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