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電網訊:11月7日,工信部發布《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公告顯示,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令)、《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現將《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予以公告。
對于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企業若申請移出特別公示,需通過39號令《準入審查要求》的考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在特別公示企業名單中,包括萬向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哈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新能源車企均上榜。
據了解,工信部在2017年7月1日發布了新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新版規定完善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條件以及產品準入條件,并且加強了監督檢查措施等,這意味著從獲取資質到產品交付用戶,新能源車企都會受到相關部門嚴格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