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吉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自主研發的內置隱蔽式鋰電池項目,屬國家批準的一項新型發明專利。
2012年7月3日,松吉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就一專利糾紛案,依據國家保護知識產權有關法規,依法向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中止上案的侵權訴訟。
根據法院調查,松吉公司已經據理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上案原告起訴要求保護的專利屬無效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經考慮已正式受理松吉公司申請。也就是說,某企業原告的專利權處于被調查與待取消狀態。
鑒于如上理由,東莞法院某企業起訴松吉電動車公司侵權的案件已無由進行應該取消。東莞中級人民法院即對該起訴松吉公司侵權的專利案件,宣布中止其訴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