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電網訊: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99號),在我委環資司指導下,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入調研,積極協調,于今年3月份率先印發了《深圳市開展國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監管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動力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探索和實踐。
我委將在總結深圳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設計,爭取盡快出臺全國范圍的制度實施方案。現將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印發的《深圳市開展國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監管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年)》予以公開。
附件:深圳市開展國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監管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