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資源近日公告稱,2016年9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收到財政部發下發的《財政部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西部資源股票自2016年9月30日開市起停牌,停牌前報收11.79元。
西部資源公告顯示,財政部于2016年2月至3月組織檢查組,對重慶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所開展的專項檢查,重慶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5年生產銷售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176輛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報條件。
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4年不符合申報條件的874輛新能源汽車已申請并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788萬元;2015年不符合申報條件的302輛已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7550萬元。
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和《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30號)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財政部將追回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4年874輛新能源汽車已獲得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788萬元,擬對恒通客車作出按問題金額的30%,處以6236.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15年生產銷售不符合申報條件的302輛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不予補助,并取消恒通客車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重慶恒通客車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對財政部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有異議,可以自收到上述告知書起5日內書面提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恒通客車對擬作出的罰款6236.40萬元的行政處罰,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經初步估算,如按上述告知書擬定的行政處罰,將分別減少重慶恒通客車2013年利潤總額15519.40萬元、2014年利潤總額11505萬元、2015年利潤總額7550萬元,并將減少其2016年新能源汽車訂單,最終影響當年利潤總額,具體金額尚不能確定。
